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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7月1日至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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条款和条件

A.A.

本销售条款和条件适用于购买由布希系统国际有限公司制造、营销、分销、销售和/或供应的商品和相关服务("Busch系统”).

在这些条款和条件中:

1.定义。

就本条款和条件而言,下列条款应具有下列含义:

  • (一)

    “合同”系指布希系统公司(Busch Systems)与用户之间根据本条款条件签订的货物销售和采购合同;

  • (二)

    “客户”指向Busch Systems订购货物的个人、公司、公司、公司或公共权力机构;

  • (三)

    “交货日期”系指布希系统规定的货物交付日期或交付发生日期,两者以较晚者为准;

  • (四)

    “交货目的地”指合同中规定的客户根据该合同订购的货物的交货地点;

  • (e)

    “货物”系指Busch Systems制造、销售、分销、销售和/或供应的货物,以及Busch Systems书面同意提供的与此类货物有关的任何服务;

  • (f)

    “条款和条件”指本文件中规定的销售条款和条件,以及布希系统公司书面同意的任何特殊条款和条件。

2.适用条款和条件。

2.1这些条款和条件应适用于所有合同,但不包括其他条款和条件,包括客户可能声称适用于任何采购订单、订单确认书或其他类似文件的任何条款或条件。

2.2客户以口头或书面形式下的任何订单,无论是否已提交报价,均应构成客户根据本条款和条件发出的报价,如果Busch Systems以书面形式接受该报价,则合同应受到影响。

2.3除非Busch Systems以书面形式明确同意,否则这些条款和条件(包括双方商定的任何特殊条款和条件)的任何变更均不适用。客户承认,其未依赖Busch Systems或其代表所作或给出的任何声明、承诺或陈述,而该等声明、承诺或陈述未在合同中规定。

2.4布希系统公司发出的报价不构成布希系统公司提供其中所述货物的要约。Busch系统有权拒绝接受合同或取消接受合同,在任何时候,包括,没有限制,如果有一个错误,印刷错误、不准确、遗漏或错误的价格任何Busch系统的货物或商品描述、促销活动、提供或可用性。

2.5销售文献,价目表,通过布什系统的网站提供的信息www.tlcutah.com(“网站)和布希系统公司发出的与货物有关的其他文件可以不经通知而更改,且不构成能够接受的出售货物的要约。

2.6布希系统公司发布的任何销售文献、报价、价目单、接受要约、发票或其他文件或信息中的任何印刷、文书或其他意外错误或遗漏均可予以纠正,而布希系统公司无需承担任何责任。

3.货物。

3.1除非Busch Systems以书面形式明确同意变更,否则货物的规格应为Busch Systems销售文件中规定的规格。无论是目录、小册子、价目表还是Busch Systems发布的其他文件中的插图、照片或说明,仅作为指南,对Busch Systems不具有约束力。

3.2Busch Systems保留对货物规格进行任何更改的权利,这些更改是为了符合任何适用的安全或其他法定或监管要求,或者,如果货物是按照客户的规格供应的,则这些更改不会对其质量或性能产生重大影响。

4.价格。

4.1在这样情况下,货物销售的参考Busch系统的公布的价格表,价格支付商品价格应当规定Busch系统公布价格列表当前日期的合同,或者货物被命令的日期由客户(如适用)。布希系统公司保留根据以前发布的价格表拒绝订单的权利。布希系统公司也可自行决定,仅按本日历年度发布的未过期价格表的价格接受订单。否则,货物的应付价格应为布希系统公司和客户商定的价格。

4.2Busch系统保留权利,通过书面通知客户,口头或否则,在任何时间交货或规定,提高商品的价格,以反映Busch系统成本的增加是由于任何原因超出了布施的控制系统(包括,但不限于,任何外汇波动、货币管制、关税、关税变动、人工成本、材料或其他制造成本的显著增加)、客户要求的货物和服务的交货日期、数量或规格的任何更改;或因客户的任何指示或客户未能向布希系统提供足够的信息或指示而造成的任何延误。

4.3此价格不包括HST/GST/QST(或任何类似的税)或与货物的制造、运输、出口、进口、销售或交付有关的任何税或税。除非布希系统公司另有书面约定,此价格不包括运费。

4.4除非另有规定,否则向加拿大客户报价的所有价格均以加元为单位,除非Busch Systems另有书面约定,否则所有付款必须以加元为单位。除非另有规定,否则向美国客户报价的所有价格均以美元为单位,除非Busch Systems另有书面约定,否则所有付款必须以美元为单位。

5.交付

5.1应按照Busch Systems自行决定的方式,将货物交付至客户指定的地点(买方)“交货目的地”),并在合理可行的情况下,在交付日期当日或接近交付日期时,由布希系统公司自行酌情决定。为免生疑问,交货日期仅为近似日期,除非布希系统公司另有书面明确约定,时间并非交货的关键。

5.2延迟交货不得影响货物价格,也不得使客户有权拒绝任何交货或订单的任何进一步分期付款或部分,或拒绝客户的任何其他订单,或拒绝合同或订单。

5.3如果客户未能在交付日期提取货物或货物的任何部分,以及/或未能提供任何指示、文件、许可证、同意或授权使货物能够在该日期交付,Busch系统有权商店或安排货物的存储和通知客户货物的相同的风险传递给客户,交货应被视为发生和客户应支付Busch系统产生的所有成本和费用,包括存储和保险费用从这样的失败。

5.4Busch Systems不对任何直接、间接或间接损失(包括但不限于纯经济损失、利润损失、业务损失、商誉损耗及类似损失)、成本损害赔偿、货物延迟交付直接或间接造成的费用或费用(即使是由Busch系统的过失造成的),任何延迟都不能使客户有权终止或解除合同,除非该延迟超过366(366)天。

6.付款

6.1除非布希系统公司在本合同项下另有书面同意,所有货物订单应在布希系统公司处理任何货物订单之前由用户支付。如果布希系统公司书面同意赊账条款,用户应支付货物价格(扣除布希系统公司允许的任何折扣或赊账,但不作任何其他扣除)。在布希系统公司开具发票之日起30个日历日内,或按照客户与布希系统公司就本合同可能书面约定的信用证条款。即使货物没有交付或提供以及/或货物中的财产没有移交给客户,款项仍应在到期日支付。支付价款的时间是本合同的主要内容。付款收据只会在接获要求时发出。

6.2如果在任何时候布希系统公司对客户的信誉不满意,布希系统公司可自行决定,拒绝任何进一步以信用为基础的采购和改变付款条件对任何和所有现有订单现金和所有客户欠的Busch系统应立即支付任何形式的接受布施系统(不管是通过电汇,信用卡支付,支票,现金或其他)。如果Busch系统不满意客户的信誉,然后在布施系统唯一的自由裁量权,没有进一步的订单货物将被处理和现有的货物将交付或提供给客户除了对直接支付在布施系统可接受的付款方式。

6.3客户不得以客户可能拥有或声称拥有的任何抵消权或反诉权为理由,或以任何理由拒绝支付任何发票或应付给Busch Systems的其他款项。

7.逾期付款

7.1如果客户未能在付款到期日内支付任何发票,则Busch Systems有权(但不限于):

  • (一)除非Busch Systems在特殊情况下另有书面说明,自发票开具之日起至发票付款之日止,按每月复利2%计收利息(即按每月复利24%的年利率计收),该利息在判决后和判决前均按该利率计收;
  • (二)

    按本办法规定收取额外利息法院法(安大略省)按本条例所容许的收费率及时间计算行动;

  • (三)由于客户的原因,暂停或取消任何货物的交付;和
  • (四)适当支付客户对Busch系统认为其自行酌情适当的货物(或根据与客户签订的任何其他合同提供的任何其他货物)的任何付款。

7.2为免生疑问,本协议规定的布希公司的权利和救济是累积的,不是排他性的,行使其中一项权利和救济不应剥夺布希公司行使其他权利的权利。

7.3尽管货物的风险和/或所有权可能尚未转移给客户,Busch系统公司仍有权行使上述第7.1条中的救济措施。

8.风险和所有权保留

8.1货物损坏或灭失的风险应在以下地点转移给客户:

  • (一)在布希系统公司的经营场所交付货物的情况下,指布希系统公司通知客户货物可供提取的时间;或
  • (二)如果货物不是在布希系统公司的经营场所交付的,则为交付时间,如果客户错误地未提取货物,则为布希系统公司交付货物的时间。

8.2尽管在货物交付和风险的传递,这些条款和条件,或任何其他条款的法律和有益的标题货物不得向客户传递直到Busch系统已收到现金或清除基金全额支付价格的商品。

9.合同解除和变更

9.1除非本条款条件另有规定或布希系统公司另行书面同意,否则不接受对合同的取消或变更,货物应交付至适用合同中规定的交货地址。

9.2Busch Systems有权就客户要求对合同进行的任何变更收取250美元或以上的变更费(以适用Busch Systems发票中使用的货币为准)。

10.退货政策

10.1货物可在收到后30天内退货,并提供令人满意的购买证明,前提是:(a)货物处于可销售状态,(b)未磨损和未使用,并附有所有原始密封包装和标签,以及(c)不受下文第10.2节所列除外条款的限制。Busch系统无义务在退货前协助拆除任何已安装货物或安装任何替换货物。如果客户无法提供令人满意的购买证明,Busch Systems有权自行决定不提供退款。所有退货均需支付25%的补货费和运费,由Busch Systems自行决定。Busch Systems无需向客户提供原始收据的副本,以便于退款、保险或保修索赔。

10.2不符合退货条件的货物:(a)定制货物、定制改装货物或特殊订购货物;以及(b)在开具发票时由Busch Systems规定为最终销售的促销品。如果客户不确定客户购买的货物是定制货物、定制货物还是特殊订单货物,客户可以向Busch Systems的客户服务团队询问,尽管客户承认并同意,根据Busch Systems的退货政策,无论客户是否向Busch Systems的客户服务团队咨询,此类货物均不符合退货条件。为免生疑问,定制商品是指客户选择Busch Systems为这些商品提供的一个或多个可选、预定功能的商品,而定制商品是指客户要求进行一个或多个定制修改的商品,这些定制修改不是Busch Systems为这些商品提供的预定功能。

10.3如果购买商品时提供礼品或奖金,礼品或奖金也必须退还(除非另有说明)。如果客户无法退还礼品或奖金,或者礼品或奖金不在可销售状态,则任何可用退款的价值将按礼品或奖金的价值减少。在捆绑报价的情况下,捆绑中的所有项目也必须退回,否则未退回项目的价值将从任何可用退款中扣除。

10.4如果Busch Systems在购买时(如适用)发行了礼品卡,则礼品卡还必须与商品一起退回,才能获得退款。如果奖金礼品卡已全部或部分兑换,兑换的金额将从第10条规定的任何可用退款中扣除。

11.保修政策

11.1如果货物到达时损坏或有缺陷,客户必须记录损坏情况并立即通知Busch Systems,并将包装和损坏或有缺陷产品的图片发送给Busch Systems进行评估。如果到货的货物损坏或有缺陷,但在交货时看不到损坏或缺陷(即损坏或缺陷在货物内部或由于包装覆盖而看不到),则客户必须将损坏或缺陷通知Busch Systems,并向我们提供损坏或有缺陷的图片如果客户希望提出保修索赔,则应在交货后15天内提供产品。如果不遵守上述规定,货物的保修将失效。如果Busch Systems确定到货货物损坏或有缺陷(“经审查的货物”),Busch Systems将维修或更换适用的经审查货物(Busch Systems认为合理)。对于此类已审核货物,Busch Systems将安排退货运费,将已修复的已审核货物退还给客户或交付客户替换货物的运费将由Busch Systems承担。

11.2根据本段的其他规定,自购买之日起,货物享有一(1)年的有限保修。保修包括在正常使用下材料和工艺的缺陷。只有原始的,未经修改的,和未经修改的材料和工艺被覆盖在本保修政策。由于误用、滥用、事故、疏忽、材料随时间的推移而自然损坏,或由于正常磨损或未遵照使用说明而可能出现的合理预期问题所造成的损坏,均由布希系统自行决定,不受本有限保证的保护。某些商品在销售时可能被排除在本有限保证之外。

11.3第11节的规定规定了违反保证的唯一补救措施。本第11节的规定不更新或延长已由Busch系统维修或更换的任何货物的原始保修期。

12.知识产权。

12.1布希系统公司与客户之间,货物中的所有知识产权和所有其他权利均归布希系统公司所有。

12.2这些条款和条件并不授予任何一方使用另一方商标的权利。一方的商标应继续属于该方的财产。如果用户要求并经布希系统公司同意,布希系统公司将只将“用户”的商标用于商品,或用于商品的包装或标签上。

12.3客户应赔偿Busch Systems,并使其免受任何及所有诉讼、费用(包括但不限于任何法律诉讼的辩护费用)、索赔、诉讼、账目和与任何专利、注册设计、版权侵权有关的损害赔偿,因Busch Systems遵守客户关于使用客户知识产权的具体指示而产生的商标或其他工业或知识产权。

12.4根据第12.2条的规定,客户提交的所有意见书及其内容(包括想法、概念、反馈、建议、图形、图像、文本、声明、在Busch Systems提交、上传、发布、或其他任何信息后,连同相关知识产权(统称为“提交内容”)将自动成为Busch Systems的财产,而无需对用户作出任何补偿。由用户发送或以其他方式提供或传达给布希系统公司。用户同意,布希系统公司有权为任何目的,并根据其自行决定的适当程度,自由使用、编译、加工、改编、披露、复制、许可、分发和/或以其他方式利用提交的内容。由于知识产权或其他原因,完全没有义务或任何类型的限制。提交的内容,即使您指定为保密内容,在没有布希系统签署的单独书面协议的情况下,也不得对布希系统产生任何保密义务。Busch系统也没有义务审查任何提交的内容。

13.隐私。

客户承认并同意,客户的姓名、地址和付款记录的详细信息可提交给信用咨询机构,个人数据将由Busch Systems根据Busch Systems在履行合同时的隐私政策进行保存、使用和披露。客户可以随时查看Bush Systems的隐私政策[//www.tlcutah.com/privacy-policy/]

14.风险和责任。

14.1客户同意对Busch Systems及其合作伙伴、律师、员工、广告商、产品和服务提供商以及附属公司的任何和所有责任、损失、损害、索赔、成本和费用(包括合理的律师费)进行赔偿、辩护并使其免受损害,产生于或与之相关的:(i)客户违反本条款和条件;以及(ii)Busch Systems在调查涉嫌违反本条款和条件时采取的任何行动。

14.2本文所述的其他比明确,产品在“原样”的基础上提供和BUSCH系统明确放弃任何和所有其他表示,保证、契约,担保和/或保证,明示或暗示,或引起的相关合同和/或任何商品,包括任何陈述,保证,对准确性、不间断或无错误的服务、可访问性、安全性、适销性、不侵犯第三方知识产权、质量、耐久性或对特定目的的适用性,以及因法规或其他原因或交易、使用或贸易过程而产生的承诺和/或保证。布希系统或布希系统的任何授权代表所提供的口头或书面信息或建议,均不构成陈述、保证、契约、保证和/或保证。任何此类信息和建议均由客户自行承担。

14.3用户同意,Busch系统及其董事、高级职员、雇员、代理或其他代表对任何类型的直接、特殊、附带、间接或后续性损害,或因以下原因造成的或与以下原因有关的任何损害不承担责任:(1)因超出布希系统公司控制范围的行为或事件造成的损失或责任;(2)数据未交付、错误交付、损坏、销毁或其他修改;或(3)因不恰当或未经授权使用货物或相关服务而产生的或与之相关的损害或后果。

14.4在任何情况下,BUSCH SYSTEMS均不对任何特殊的、后果性的、间接的、惩罚性的、惩戒性的、加重的和/或类似的损害承担任何责任或义务,包括举例但不限于使用损失或利润损失等损害,无论是否已告知BUSCH SYSTEMS因合同或货物的销售、使用或处理引起的或与之相关的疏忽、违反保证、严格责任、侵权行为、合同或任何其他法律理论造成的此类损害的可能性,包括第三方对客户的索赔可能引起的任何责任。BUSCH SYSTEMS的交货责任在根据本协议购买的货物在装运地点完好无损地交付给承运人后终止;承运人作为客户的代理人。在不限制上述任何规定的情况下,BUSCH SYSTEMS的最大总责任和BUSCH SYSTEMS代表的总的最大总责任,由这些条款和条件引起或与之相关(无论诉讼或索赔的形式如何,例如合同、侵权行为(包括疏忽)、严格责任,或任何其他法律理论)仅限于以下内容:在货物订购后的前90天内,客户支付的货物价格,此后为5美元(5加元)。

15.赔偿。

对于任何索赔、要求、诉讼、责任、损失、成本和/或损害,客户应赔偿并使Busch Systems、其附属公司及其各自的董事、高级职员、雇员、代理人、代表、承包商和/或顾问免受损害,以及因任何索赔、要求、诉讼或诉讼(包括因人身伤害、财产损害、产品责任或环境损害引起的索赔、要求、诉讼或诉讼)而产生的与其辩护有关的任何律师费和开支,针对Busch Systems提起诉讼,涉及和/或因客户(a)因本合同引起或与本合同有关的疏忽和/或鲁莽行为或疏忽,(b)因本合同引起或与本合同有关的故意不当行为,(c)使用任何货物,和/或(d)遵守许可方和/或供应商对客户施加的任何使用或许可条款,使用Busch Systems和/或客户使用的与货物有关的任何第三方技术、软件、硬件、设备和/或其他材料。

16.一般条款。

16.1法律和管辖权。本条款和条件以及与本协议标的有关的所有事项应受安大略省法律管辖并按其解释(不考虑法律原则的冲突)。因本条款和条件而产生的或与之有关的所有法律程序均仅在安大略省法院提起。各方在此明确排除《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和不时修订、替换或重新颁布的《安大略省货物销售法》的适用。

16.2的局限性。客户根据或与本条款和条件或本协议标的有关的任何诉讼因由必须在诉讼因由产生后一(1)年内提起,或应永远放弃和禁止。

16.3保留的权利。根据本条款和条件授予或保留给Busch Systems的任何救济不得排除法律或衡平法授予或保留或存在的任何其他救济,但每项救济都是累积的,是对根据本条款和条件给予的或法律或衡平法存在的任何其他救济的补充。

16.4不可抗力。Busch系统不得承担任何的失败或延迟性能的任何顺序或这些条款和条件的时期,这样的失败或延迟是由于火灾、洪水、爆炸、雷电、风暴、地震、塌陷的土壤,间断供电的,战争、政府干预、民众骚乱、暴乱,恐怖主义、罢工、劳工骚乱、机器或设备全部或部分失效或毁坏、材料供应失败、运输困难、劳工短缺或任何其他超出布希系统合理控制范围的原因(均为“不可抗力事件”)。如因上述任何不可抗力事件造成供应品、公用事业或材料短缺或预期短缺,影响货物的生产、运输或交付,布希系统将根据其自行决定,(i)按照布希系统公司自行判断的适当方式分配布希系统公司的资源,用于布希系统公司的生产设施,以及(ii)按照买方自行判断的适当方式和顺序在买方之间分配货物和/或服务。布施系统公司所作的分配应是决定性的,并对客户具有约束力,并可考虑到其他客户所购买的容量保留。Busch系统公司没有义务弥补因任何不可抗力事件造成的本协议项下的任何缺陷。

16.5豁免。双方同意,任何一方未能执行本条款条件或本合同项下的任何条款均不构成放弃随后执行该条款或任何其他条款的权利。该等弃权不应被视为对任何先前或随后的违约行为的放弃,也不应构成持续放弃。

16.6遣散费。双方同意,如果一个或多个这些条款和条件或合同的规定被发现是非法的,无效或无法执行,这/这些条款应被视为切断了从余下的这些条款和条件(扩展,合同)。其余条款和本合同均有效并可执行。

16.7没有伙伴关系。本条款与条件或任何货品的提供不暗示、意图或创建任何代理、合伙、合资或特许经营关系。

16.8在任何情况下,本条款和条件所有部分中的语言应仅根据其公平含义进行解释,而不是严格支持或反对任何一方。在解释这些条款和条件时,不得使用任何解释规则,即任何含糊不清之处都将针对起草方加以解决。合同中使用的“包括”、“包括”和“包括”等术语并不限制是否使用非限制性语言(如“但不限于”或“但不限于”或类似含义的词语)。

16.9本条款和条件的分段和标题的插入只是为了方便参考,并不影响本条款和条件的理解和解释。除非上下文另有要求,表示单数的词包括复数,反之亦然;表示性别的词包括所有性别。

16.10双方承认,他们要求这些条款和条件只能用英语起草。各方在exigé的présente公约rédigée的英语语言中进行调查。